
越南將于5月1日實施ATA單證冊制度
所屬分類:外貿干貨
發布時間:2022.04.25
ATA單證冊制度
自2022年5月1日起,越南將實施 ATA單證冊制度。
適用ATA單證冊制度的范圍
越南加入《貨物暫準進口公約》(即1990年6月26日通過的“伊斯坦布爾公約”)及其附約A(即《關于暫準免
稅進口單證的附約》)、附約B1(即《關于在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及類似活動中供陳列或使用的貨物的附約》)。
綜上,越南海關將接受展覽會交易會用途的進境ATA單證冊。
其他實施細則
(一)不接受郵運的ATA單證冊:
(二)不接受過境的ATA單證冊;
(三)暫不征收調整費;
(四)ATA單證冊需要用英語填制,否則越南海關有權要求持證人提供翻譯件;
(五)越南進出境及負責快件業務的海關辦公室在辦公時間受理ATA單證冊相關事務;
(六)授權報關代表必須填在ATA單證冊封面及憑證的 B欄中,必須填妥的詳細資料。如B欄未列明代表姓名,須向海關提交由持證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七)越南海關不接受ATA單證冊項下貨物分批進口、分批復出口,貨物清單中部分貨物一次性進口的情況除外。對于上述進口的部分貨物而言,其編號在貨物總清單內可清晰辨認,且所有進口的貨物須一次全部復運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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