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美國扶持本土制造業的“投名狀”,還是針對中國外貿的制裁大棒?
2024 年 12 月 19 日,美國議員提出了名為 SHIPS for America Act 的《美國船舶法案》。該法案規定從 2029 年起,中國出口至美國的貨物中,部分必須由美籍船舶運輸,比例逐步提升至 10%。同時,所有由中國所有或懸掛中國國旗的船只運往美國的進口商品須繳納新關稅。
出臺《船舶法案》的背景、原因與目的
背景:在全球航運和造船市場中,美國造船業和航運業在過去幾十年中顯著衰退,而中國造船業迅速崛起,目前已占據全球造船市場近 50%。
原因:從產業角度看,美國造船業面臨勞動力成本高昂、原材料采購缺乏優勢等問題,在市場競爭中節節敗退。從戰略角度,美國長期以來忽視了造船和海運在國家經濟中的重要作用,面對中國造船業的快速發展,感到自身在全球航運和造船領域的競爭力受到威脅。
目的:簡單來說,就如同小孩子打架輸了,便叫來“家長”出面以不正當手段壓制對手,美國試圖通過該法案,在自身產業競爭力不足的情況下,采取不合理舉措來限制中國船舶及相關產業。
與此同時,美國也期望借此提高美國旗船舶在國際商業中的競爭力,重建美國造船工業基礎,振興本國造船和海運產業。
背后深層次的意圖:一方面是經濟利益的驅動,恢復其在全球航運和造船市場的份額,獲取更多經濟收益;另一方面,從戰略層面鞏固自身在全球航運和貿易領域的主導地位,確保其在國際經濟格局中的話語權。
對我國外貿相關行業的沖擊
航運企業
成本增加:中國航運公司向美國運輸貨物需繳納額外關稅,若與其他航運公司有聯盟或船舶共享協議,也可能受波及,增加運營成本。
業務受限:部分貨物運輸可能需轉給美籍船舶,中國航運公司市場份額被擠壓,影響業務拓展和運營效率。
出口企業
物流成本上升:出口商需承擔貨物轉 運等額外物流成本,降低產品價格競爭力,尤其對利潤空間小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企業影響更大。
供應鏈風險增加:為滿足法案要求,貨物可能需在釜山、新加坡等轉 運中心轉 運,增加供應鏈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導致交貨延遲等問題,影響客戶滿意度和訂單穩定性。
造船企業
訂單減少:美國市場需求可能因法案而調整,中國造船企業來自美國或與美國業務相關的訂單可能減少,不利于企業產能利用和業務發展。
行業競爭加劇:美國可能加大對本土造船業扶持,造船企業競爭更激烈。
可嘗試應對之策
供應鏈管理:優化運輸路線和轉 運方案,降低轉 運風險和成本。例如,與東南亞地區可靠的物流伙伴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共同探索新的轉 運模式,確保貨物及時運往美國。
技術創新:提升船舶設計和建造技術水平,開發高附加值船舶產品,提高國際競爭力。
拓展多元化市場:響應國家號召積極開拓 “一帶一路” 沿線國家等其他國際市場,降低對美國市場的依賴,分散貿易風險。比如,航運企業可增加在歐洲、非洲等新興市場的航線布局;出口企業加強與沿線國家的貿易往來,挖掘新的客戶群體和商機。
當美國船舶法案這類貿易政策給我國外貿相關行業帶來較大沖擊時,國家必然會積極行動,從宏觀層面為企業保駕護航。
美國《船舶法案》的出臺,是其在全球航運和造船業競爭格局變化背景下的一次政策調整,對我國外貿相關行業確實帶來了沖擊和挑戰。但我國航運、出口和造船企業在長期發展中積累了強大的實力和競爭力,通過企業自身做好erp系統標準化管理、客戶管理和政府的政策支持,能夠應對這一挑戰,在國際市場中繼續保持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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