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為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2022年普惠制原產地證書簽發新變化
海關總署發布2021年第84號公告,決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對輸往歐盟成員國、英國、加拿大、土耳其、烏克蘭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給予中國普惠制關稅優惠待遇國家的貨物,海關不再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穩步發展和國際貿易地位的逐步提升,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宣布對中國普惠制“畢業”。
截至目前,仍然保留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的國家僅剩挪威、新西蘭、澳大利亞3國,對出口至這3個國家的貨物,企業仍可以申領普惠制證書。
接下來跟小編一起來了解普惠制和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在我國的發展歷史,以及不再簽發相關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后,企業可以采取的相關操作。
何為普惠制和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普遍優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簡稱普惠制(GSP),是發達國家(給惠國)對發展中國家及地區(受惠國)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給予普遍的、非歧視的、非互惠的關稅優惠制度。
自1978年普惠制實施以來,先后有40個國家給予我國普惠制關稅優惠,其中大多是我國的重要貿易伙伴,如歐盟成員國及英國、俄羅斯、加拿大、日本等。我國也積極利用普惠制擴大向發達國家的出口,在外貿增長和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普惠制原產地證書是根據普惠制給惠國的原產地規則和有關要求,由享惠國的授權機構簽發的一種優惠原產地證書,是出口產品享受普惠制給惠國關稅優惠的官方證明文件。在我國,海關是普惠制原產地證書的唯一簽證機構。
毋庸置疑,享受關稅優惠是普惠制原產地證書最重要、最關鍵的用途。對于我國而言,受國際貿易外方客戶的“需求”,我國簽發的普惠制原產地證書還曾用于其他用途,包括用作原產地證明文件、用于結匯和流動證明、貿易慣例和貿易單據等。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根據世界銀行標準,我國不再屬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經濟體,多個普惠制給惠國在近幾年陸續宣布取消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
比如,歐亞經濟委員會通報,自2021年10月12日起,歐亞經濟聯盟取消給予中國輸聯盟貨物普惠制待遇,出口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的貨物將不再享受普惠制關稅優惠。海關自同日起,不再對出口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貨物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自由貿易協定來助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普惠制“畢業”的同時,部分國家和地區仍然保持著對越南、印尼、孟加拉國、柬埔寨等國家的普惠制待遇,這意味著我國的部分勞動密集型出口產品面臨著更嚴峻的挑戰。
對此,我國加快了擴建自貿區“朋友圈”的步伐。
2002年,中國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和東盟達成的自由貿易協定開啟了我們自由貿易協定這項事業的新征程。
到目前為止,我國已經達成了19個自由貿易協定,和26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這些協定,自貿伙伴遍及亞洲、歐洲、拉丁美洲、大洋洲和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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