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俄烏沖突帶來的退運、收款、理賠等法律問題何解?
受俄烏沖突影響,不少外貿企業在合同履行、貨物退運、貨款收匯、訂單取消、信保理賠等方面,遇到了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本期邀請了省貿促會涉外商事法律專家沈文文,為您解讀其中的共性問題。
Q1:受俄烏沖突影響,我司有些貨柜無法及時到達烏克蘭港口,有些貨柜到港了,客戶那邊沒法提貨。企業該怎么辦?
答:考慮這個問題的解決策略時,我們首先要考慮中國出口企業和客戶達成的貨物買賣合同采用的價格條款的交貨地是起運港還是目的港。
如果合同約定了CIF、CFR、FOB等常用的起運港交貨的條款,中國企業在起運港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就完成了交貨任務,貨物未及時到港和客戶沒法提貨的責任均不在中國企業。這時中國企業的主要任務僅僅是交付提單等單據,而在交付單據前主要考慮買方繼續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如果買方不能繼續履行的,則要依據有關法律及時解除買賣合同,將貨物轉賣或者回運,以減少損失。
如果合同約定了如DAP、DPU、DDP等目的港(地)交貨的條款,在貨物無法及時到貨的情況下,應當援引不可抗力條款或者法律規定,減輕或者免除自身遲延交貨的責任。如果經過一段時間貨物仍無法到港,以及貨物到港了,客戶仍舊無法提貨的情況下,中國企業可以考慮以戰爭引起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為由解除合同,減少并控制損失。
Q2:我司有貨值60多萬美元的在途貨柜已??吭跉W洲港口,受俄烏沖突影響,為了及時止損,準備將貨物運回國內。請問貨物到國內港口后清關政策是怎樣的?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2018修訂)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出口貨物可辦理退運手續:1、原狀復運進境;2、出運后1年內;3、因品質、規格原因退貨(應提供退運申請、退貨協議、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證明等),并且對該復運進境的原出口貨物不予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到港后應按照進口辦理通關手續。
另外,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運的貨物,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Q3:俄羅斯、烏克蘭客戶棄貨失聯,有些訂單被取消了,我司這邊完貨產品積壓,如何合法地減少損失?
答:中方企業應當及時審查合同適用的法律以及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條款。如適用不可抗力條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中方或外方均可以根據不可抗力實踐選擇解除合同。
如客戶已根據不可抗力通知取消訂單,中方企業應及時轉賣產品,減少損失。如客戶處于失聯狀態,中方可以根據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中方企業可及時轉賣產品、減少損失。
同時,中方企業應當保留相關通知以及損失的證據,后續可嘗試通過法律途徑或出口信用保險理賠途徑進一步減少損失。
Q4:受俄烏沖突影響,出口烏克蘭的產品遭遇退運或拒收,該筆交易已投過中信保,請問中信保能賠付嗎?
答:符合信用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商業風險和政治風險情形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理賠。如果中方企業不存在于俄烏沖突發生后出運貨物,或投保錯誤等瑕疵情形的,保險公司一般會進行賠付。
特別提醒企業,戰爭發生后,尚未出運的合同貨物如遇拒收,則不在保險公司承保范圍內,建議與買方協商推遲出運,或者解除合同,并保留相關協商記錄。更多風險與建議參考《俄烏沖突升級下的出口信用風險提示》(點擊文字直達)。
Q5:受俄烏沖突影響,我司有三筆貨款,烏克蘭客戶美金匯不出來,擔心收款風險,有什么預防措施?
答:首先,可以說服客戶將美元貨款轉換成人民幣進行支付。其次,也要關注人民幣付款風險,可參考《買家人民幣付款需求大增?重要風險提示!》(點擊文字直達)。
如果客戶不肯使用人民幣支付,可以要求客戶與我方簽署債務確認函,并在債務確認函上明確債務金額、還款期限、逾期還款的責任和糾紛處理的方式等主要問題。
Q6:我司面臨盧布匯率大幅貶值的匯率損失,不光是烏克蘭和俄羅斯,周邊國家的貿易也受匯率影響的產生損失。如果將付款方式改成人民幣付款,是否可行?
答:如企業尚未與國外客戶簽訂合同的,則國外客戶同意的話,可在合同中約定使用人民幣付款。
如合同已經簽訂,則應與國外客戶協商變更,協商一致后方可使用人民幣付款。同時,企業應當對變更事項留存傳真、郵件等書面證據,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外,企業應當注意如保險合同約定結算貨幣變更前應征得保險公司同意的,企業應當提前取得保險公司的同意。
特別提醒企業,關于人民幣跨境清算,有清算行模式、代理行模式以及跨境支付系統(Cross-border Inter bank Payment System,簡稱CIPS)三種模式,約定以人民幣結算前需要確認國外客戶付款渠道暢通,即國外客戶的銀行是當地人民幣清算行,或國外客戶的銀行已在境內代理行開立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或國外客戶的銀行已接入CIPS。同時,還需關注國外客戶的銀行不在制裁名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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